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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选调】2019年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公告(面向全国)

2019-08-13| 来源:北辰

  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我单位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本次选调共有2个职位,计划选调公务员4名。选调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国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中符合报名条件且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岗在编公务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公告统一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官网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逾期不予受理。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邮寄报名的,需将报名材料(信封写明“选调公务员报名材料”)快递至报名地点,以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8月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北路2号南海区司法局政工科,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757—81210917,邮政编码:528200。

   4、报名材料:《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公务员登记表、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现任职务证明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根据选调岗位需求确定参加考试对象,具体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1、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第二次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司法局网站(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048/column_71048_1.html)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是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格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司法局网站(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048/column_71048_1.html)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当天,体检对象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本次选调职位的证明(盖章原件),若不能提供,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单位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拟转任人选公告在南海区司法局网站(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048/column_71048_1.html)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有关说明

   (一)职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以上的,不予开考。

   (二)本次拟选调的公务员,转任后均任职为科员。如考生在原单位有担任职务或职级的,须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

   (三)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监督电话:0757-81210916

附件:

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附件2: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

2019年8月13日

 更多详情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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