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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选调】2019年浙江台州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公告
2019-05-27 | 来源:北辰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台州市司法局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公务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台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熟悉机关公文写作,有较高的综合文字水平、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考虑。  

4.市、县(市、区)机关三年以上公务员经历,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5年以上;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身心健康。  

三、选调程序  

1.报名;2.资格审查;3.笔试;4.面试;5.确定考察对象;6.组织考察;7.确定选调对象。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6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台州市司法局组织人事处(市行政2号楼四楼405室),联系电话:88603586;88603589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台州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报名登记表可在台州市公务员局(http://gwy.tzsdj.gov.cn/)、  

台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tzks.net/def.html)下载。  

五、录用办法  

1.报名确认截止后,若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低于5:1,则取消本次招考。  

2.按照笔试得分高低排序,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分50%计算,按两项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成立考察组,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台州市司法局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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