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在于“有效落实”
“有效落实”突出的是结果导向,强调的是完全彻底地执行,要求的是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是我们进入新阶段、踏上新征程、实现新跨越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和科学方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崇尚实干、狠抓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有效落实,就是要“真落实”,不是“假落实”。有的同志十分重视抓落实,平日里大谈特谈抓落实,开会时再三强调抓落实,检查中特别要求抓落实,可不少工作最终还是落了空。只用表态抓落实是假落实,多用行动抓落实才能真落实。真落实就是要亲力亲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一抓到底。扑下身子真抓落实,是“有效落实”的前提。
有效落实,就是要“全部落实”,不是“选择落实”。有的干部回避矛盾,对容易完成、锦上添花的工作就快落实,对攻坚克难、雪中送炭的工作就慢落实甚至不落实,这是不作为的一种典型表现。全部落实就是不搞变通、不讲条件,敢于较真碰硬、咬住不放。不折不扣全部落实,是“有效落实”的关键。
有效落实,就是要“落地见效”,不是“正在落实”。任何工作都有一定的时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达到一定的工作效果,才算是达成了设定的目标。工作推进中,我们不仅要为“有望达成意向”“有望落地开工”“有望妥善解决”而努力,而且更要早日把“有望”变为“有效”,把“进行时”变成“完成时”。落实的“实”是实现的实,是变成现实的实,是结出果实的实。落实落地、见到实效,是“有效落实”的根本。
必须提升有效落实的境界标准。工作的境界、落实的标准,决定发展的成效。我们确定的发展目标,像建设全国唯一的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作出示范等等,必须大胆试、大胆闯、大胆干。
必须强化有效落实的责任担当。领导干部要带头担当,当好“头雁”,主动到困难最大、矛盾最多的地方去排难除险。打破落实的“中梗阻”,干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必须锤炼有效落实的扎实作风。抓落实的“岗位”,主要不在文件资料堆里,也不在网络和微信群里,而是在基层一线。要多些“身至心至”,少些“眼看耳听”,把抓落实的出发点放到造福群众、推动发展上,着力点放到解难题、办实事上,落脚点放到打基础、利长远上。
只有拼出的精彩,没有等来的辉煌。蓝图绘就了,目标明确了,做到“有效落实”才是关键。离开这个“关键”,再好的计划和规划,都只会停留在纸上,而不会真正推动发展、惠及人民。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有效落实”这个干工作的关键所在。
——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孙立成日前在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说
(本报记者 徐锦庚整理);《 人民日报 》( 2021年01月11日 第 05 版)
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
确立合理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将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作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内容,强调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为我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提供了行动指南。
纵观人类发展史,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能源革命是文明形态演进的重要基础和动力。化石能源的发现和利用极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推动人类由农耕文明进入工业文明。工业文明在推动人类社会实现巨大进步的同时,也导致严重的环境问题和发展的不可持续,迫使人们反思发展方式,摒弃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发展不讲保护、只讲利用不讲修复的老路。能源科技的不断创新和蓬勃发展,为能源转型提供有力保障和重要支撑。目前,全球能源结构正处在以油气为主向以非化石能源为主加速转型的阶段,我国能源也处于化石能源与非化石能源多元发展、向非化石能源转型的阶段,能源开发和利用绿色低碳化进程进一步加快。这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劲驱动力。
推动能源转型,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事关经济社会安全运行、长远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问题,强调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为推进能源转型发展谋篇布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能源事业发展成就显著,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显著提升,能源转型稳步推进,能效不断提高。同时要看到,当前我国能源结构还不够完善,能源供应、结构格局、环境影响和管理体制等方面还有一些短板和弱项,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实现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需要明确能源转型方向,进一步加大能源转型力度,着力筑牢能源转型根基,切实推进能源转型落地见效。
过去,人们常用“富煤、缺油、少气”形容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在推动能源转型的背景下分析,就会发现情况正在发生变化。丰富的非化石能源资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资源成为我国能源资源禀赋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我国风能和太阳能的开发潜力依然巨大,再加上可观的水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热利用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基础十分丰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牵引,自然资源、技术能力、成本下降等的强力支撑,为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和有利条件。推动能源转型,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有利于提升我国能源的独立性和安全性,必将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充沛动能。
《建议》提出,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现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需要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支撑。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日益融入能源产业,也重塑着能源业态。能源、电力与互联网、大数据相结合,正催生出能源物联网、节能的人工智能、综合能源服务业。当前,我国一些地方正在开展“智慧能源大脑”建设,推动能源系统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这一创新举措将进一步拓展基于数据的能源服务,有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立足现实、放眼未来,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是大势所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亟须理念提升、观念创新、结构调整、格局优化、技术融合、体制保障等多措并举、协同发力,在推进清洁能源转型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作者杜祥琬为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名誉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 人民日报 》( 2021年01月11日 第 09 版)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
准确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科学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从理论和实践层面阐明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现代化的内涵与外延。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基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理念,强调人类必须下决心抛弃工业文明以来形成的轻视自然、支配自然、破坏自然的观念,转向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在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利用上,需要自觉认识与遵循自然规律,既包括自然界物质运动与生态系统本身发展的规律,也包括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律。新时代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既努力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又努力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建议》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进一步论述与阐发。在理念层面,强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即承认自然界存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不可逾越的界限,为准确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夯实了理论基础。在实践层面,把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与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一同作为“十四五”时期以及更长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原则,阐明了当前和未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体需要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指明了方向。
深刻认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时代价值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契合我国发展需要,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明确了前进方向,必将有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历史和全局高度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等一系列标志性、创新性、战略性思想观点,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这一重要思想,内在要求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议》提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指明了实践路径。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议》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我们要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善待自然,自然也会回馈人类;人类对大自然过度开发利用甚至造成伤害,最终会招致自然无情的报复。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迫切需要用绿色倒逼升级,彻底改变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使资源、生产、消费等相匹配相适应,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相互促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质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本身就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不断推进,又会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推动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作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建议》对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为详尽的战略部署,提出更为明确的具体要求,把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作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之一。在“十四五”时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需要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重要抓手,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向着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砥砺前行。
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体系,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必须以贯彻落实《建议》为牵引,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十四五”时期,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需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控,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降低碳排放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大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的绿色化改造,进一步加强清洁生产、环保产业、绿色技术的创新发展,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为绿色发展提供坚强法律和政策保障。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建议》提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要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等,并提出制定实行多项重要制度机制,如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等。这些制度举措必将推动我国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一个重要方面体现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稳步提升。《建议》作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强化河湖长制,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科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行林长制。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加强黑土地保护,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加强全球气候变暖对我国承受力脆弱地区影响的观测,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贯彻落实这些重要决策部署,必将为全社会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资源的高效利用,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显著标识。“十四五”时期,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重在通过行政管理手段的不断完善和经济政策工具的科学运用,按照《建议》决策部署,大力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提高海洋资源、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奋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相互促进。
(作者郇庆治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人民日报 》( 2021年01月11日 第 09 版)
提升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这将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提供制度保障和实践路径。
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十三五”时期,我国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进入“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承载着新使命,也面临一系列新挑战,需要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新的治理之道,不能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各管一摊、相互掣肘,而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系统思维统筹协调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谋划开展一系列具有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的工作,作出一系列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一条基本方略;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一大理念;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一大攻坚战;在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中,美丽是一个重要目标。经过努力,我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更加优化,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推广,区域绿色发展格局加速形成。实践表明,新时代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内在规律,着力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为推进绿色发展汇聚制度合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这个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保护好、利用好这一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需要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不断增强制度合力,充分发挥制度效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与美丽中国建设相关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举措压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2018年组建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组建自然资源部,统一履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制修订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改革文件或方案出台实施,排污许可、河(湖)长制等改革举措加快推进。“十三五”时期,生态文明领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个鲜明特点在于,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对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职能进行整合优化,着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践证明,汇聚生态文明制度合力,必须坚持以系统观念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议》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内容之一。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做到“全面”是关键。为此,需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入手,做到综合施策、久久为功。经济社会是一个复杂系统,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重在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社会生产和社会实践的各个领域,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这需要有效发挥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的作用,处理好经济社会组织结构、价值目标与功能耦合的关系。一方面,在统筹协调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统筹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统筹能源转型、污染治理、工业节能、循环经济发展、财税金融和科技政策一揽子碳减排制度,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另一方面,在统筹协调中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作者高世楫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所长);《 人民日报 》( 2021年01月11日 第 09 版)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高度重视,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在此过程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应运而生。这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深深植根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科学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理解其重大历史性贡献,必须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鲜明主题。
1.坚持人民立场,以良法善治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他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这些重要论述,揭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民立场,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在更深层面上推动法治建设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
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治是规则之治,要求运用既定规则和制度规范社会、治理国家。一方面,治理所依据的规则必须是符合人类理性和正义价值的良法,达到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相统一;另一方面,良好的法律必须通过有效机制付诸实施,转化为实然的法治秩序和治理效能,即善治状态,实现良法和善治的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法治达到良法善治的理想状态。
实现法治的人民性、科学性和正义性的统一。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人民性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本质的属性。是否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是良法善治的衡量标准。实现全面依法治国,首要的就是通过法定程序将人民意志和根本利益转化为国家意志、法律规范,实现人民性、科学性和正义性相统一。
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坚持法治的人民性,归根结底要落脚到更好实现人权的法治保障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公平正义是人民的期盼,是法治的生命线,也是我们党长期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目标。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价值追求,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加强党的领导,从战略全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弈棋落子,首重布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明确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一项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谋划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统筹推进。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法治的人民性和社会主义方向;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部署、协调有序和统筹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以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专题部署,制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推动法治建设驶入快车道。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切实加强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只有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不断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加强和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依法治国同依法执政、依规治党统一起来,加强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加快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此外,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要通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具体行动来实现。为此,应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统筹推进国家治理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法治建设,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涉及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等各个领域,必须立足全局和长远来统筹谋划。全面依法治国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各个治理领域,无论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还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都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只有以战略视角、从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统筹推进国家治理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法治建设,才能不断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立足整体谋划,围绕总目标系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并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这些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如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实践问题,体现了我们党对法治建设规律认识的重大提升。
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鲜明宣示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又突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贯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个领域,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涉及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各个方面,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重要意义,必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坚持“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的工作布局和全面推进“四项基本任务”。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要在“三个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三个一体建设”上用劲,努力形成党领导立法与立法机关科学立法、党保证执法与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党支持司法与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党带头守法与全民守法紧密结合、统筹推动的新局面。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还必须全面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四项基本任务。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尤其要重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也需要中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善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同时坚决维护我国发展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使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全球治理相得益彰。当前,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征程中,要进一步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主动推动建设公平公正透明的国际贸易规则体系,有机衔接好国内国际两类规则,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的外部法治环境。
(作者:周佑勇,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光明日报》( 2021年01月11日 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