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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选调】2018年广东省惠州市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公告

2018-08-11| 来源:北辰

因工作需要,惠州市纪委监委面向我市市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本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惠州市廉政教育中心,为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纪委)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承担全市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有关部门进驻廉政教育中心开展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安全保障、后勤服务、医疗保障及相关工作;负责廉政教育中心的日常管理、物业管理和涉密设施设备维护工作;负责市级陪护队伍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县(区)纪委开展陪护队伍的培训、管理工作;配合承办在廉政教育中心开展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廉政教育培训工作;完成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惠州市廉政教育中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2名。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2.市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聘用在管理岗位九级职员或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以上人员,工资供给关系隶属市财政局。

  3.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要求1983年8月1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限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与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或省、市管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调入市纪委、市监委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现单位(主管单位)不同意调出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

  2、报名资料:①《惠州市廉政教育中心管理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需贴彩色电子照片)一式2份,另附近期同版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各1份,须带原件核对;③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方式:携带资料现场报名。

  4、报名地址:惠州市云山西路6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12楼1225房,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电话:2892709。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惠州市纪委监委根据选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予以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统一集中考试,其中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内容:市廉政教育中心管理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的试题由市纪委监委委托专业部门统一命制。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3、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未按时到达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市纪委监委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栏目公布。

  4、面试。

  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市纪委监委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栏目上公布。

  面试的组织实施:由市纪委监委负责,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

  面试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考生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并统计分数,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政审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选调比例1:1的名额确定政审考察人选2名,在市纪委监委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栏目上公布。

  考察内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选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

  (五)体检

  政审考察后符合选调要求的,由市纪委监委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规定项目体检。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延替补。

  (六)选调公示

  综合考试成绩、政审考察情况及体检结果,在市纪委监委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栏目按有关规定公示拟选调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提交惠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名单。

  (七)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退回原单位。


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8月10日

点击下载相关表格:

附件1 惠州市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docx

附件2 惠州市廉政教育中心管理岗位报名表.docx

附件3 单位同意报考及党员身份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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